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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英华学校   
									 
 
									
										创建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主要阵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有利于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推动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有利于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对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有着重要意义。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中长期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实现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平台,高度重视,加大力度,落实措施,积极推进。   
									 
									
										依据南宁市教育局南语委〔2014〕8号《关于开展2014年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和全面落实,成立南宁市英华学校创建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平凡(校长)   
									 
									
										副组长:劳以东(常务副校长)   
									 
									
										李维屏、陈春丽(副校长)   
									 
									
										组  员:苏开杰、许文锋、奚其锋、彭斌尧、秦群艳、何文能、   
									 
									
										潘嘉智、贤永佳、李士枝、周鸿云、石盛平、潘辉伟、   
									 
									
										邓 忠、蒲庆双、张姝蓉、钟远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办”具体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创建办”设在学校办公室,劳以东兼任主任,奚其锋担任副主任,张姝蓉、钟远芬、陆秀娟担任干事。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4月)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2014年5月~9月)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2014年9月)   
									 
									
										第四阶段:完善总结(2014年10月初)   
									 
									
										第五阶段:迎接评估(2014年10月底)   
									 
									
										四、具体措施   
									 
									
										(一)大力推广普通话   
									 
									
										1. 建立机构,抓好组织管理。   
									 
									
										①建立三层次组织体系。在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领导下,建立以“领导为龙头,教师为轴心,学生为基础”的“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   
									 
									
										②构建三条实施交织线。班主任实施工作小组:学部教导处、团委——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生;教师实施工作小组:科研处——教研组长——教师——学生;家长学校实施工作小组:家长学校机构——家长——学生。   
									 
									
										③设立两支学生“推普行动队”。一是组织一支“推普行动队”,在各班设立一名“普通话推广普及员”;二是组织一支“纠错行动队”,在校内外开展抓错纠错行动。   
									 
									
										2.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①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栏、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和途径进行“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宣传。   
									 
									
										②重视推普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   
									 
									
										③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在学校网页上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专栏,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实现信息化、公开化。   
									 
									
										④在校园楼房楼道、走廊间设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等永久性标语牌。   
									 
									
										⑤学校的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LED显示屏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成为文字规范的标本。   
									 
									
										⑥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渗透到每个班级,规范班级的宣传布置,为学生创设一个优良的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   
									 
									
										3.监督检查,融入常规工作。   
									 
									
										①认真按照“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即把提高师生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之中,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活动体系之中,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之中;渗透到德育、智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将用语、用字的目标管理,切实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全过程。   
									 
									
										②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作为教师评优和学生评优的重要条件。   
									 
									
										4. 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   
									 
									
										①学校不定期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培训,或请市语委办的老师直接对全校老师进行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训。   
									 
									
										②任课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要注意在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普通话水平的培训,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讨论、提问、回答问题时使用普通话。   
									 
									
										5.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①对教师不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测试,组织教师参加朗诵、演讲、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   
									 
									
										②发现和培养校内各类大型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提高节目主持人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增强其示范性。加强校内广播站播音员的遴选、培训,提高他们的普通话水平,增强其示范性。    
									 
									
										③把普通话训练列入校园广播内容,宣传推广普通话的目的和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   
									 
									
										④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朗读、演讲、竞赛等活动,在活动中训练、提高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水平。   
									 
									
										⑤学校的所有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   
									 
									
										⑥通过教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家庭普通话的普及与提高。   
									 
									
										⑦积极开展相关的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对身边的用字用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校外周边的招牌、标语、广告,让学生体会说标准普通话、用规范化汉字的重要意义。   
									 
									
										⑧认真处理好普通话的推广与方言的传承之间的矛盾。   
									 
									
										 (二)大力推行规范汉字   
									 
									
										推行规范汉字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职责,对正确传承汉字文化和实现流畅的语言交流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全体师生在书面表达中都要使用规范汉字。   
									 
									
										1.要求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要执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学生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特别是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认真强化,从小学一年级抓起,逐年级强化。   
									 
									
										2.要求教师教案、板书、讲义、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书面表达,都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学校的标识牌、印章、公文、标语、指示牌、板报、校报、宣传材料、网站用字,都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禁止使用不规范字和繁体字(教学需要除外)。   
									 
									
										4.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用字现象;语文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书信、作文、书法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使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5.班主任和语文教师要指导学生抓好班级文化建设,办好班级黑板报,充分发挥班级文化在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作用。   
									 
									
										6.净化环境,规范校内用字。校办要主要负责全面检查学校的公文材料、印章、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科研处、学部教导处、语文教研组要检查各班教室、教师课上(板书)、课下(备课)及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网络等用字是否规范,并建立健全长期检查机制,确保校内用语用字规范化。   
									 
									
										(三)认真准备,迎接评估   
									 
									
										为确保评估顺利通过,校创建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营造宣传氛围。校办负责制作、张贴宣传标语,设计学校网站的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内容;教导处、科研处、团委、信息中心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并做有文字、图片记录。   
									 
									
										2.健全档案资料。由办公室牵头,教导处、科研处、信息中心配合,将学校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计划、活动记录、总结材料和各处室组的各种活动资料,教师普通话培训、检查、监督等资料,教师的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广泛收集,分类整理存档。   
									 
									
										3.做好自评工作。各部门、处室要逐条对照《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检查我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情况,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完善。各学部、处室今年9月上旬按评估标准写出本学部、本处室自评报告,接受学校检查评估。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创建工作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教职员工积极行动,通力合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校创建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督查、提供经费和后勤保障;学部主任、处室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检查、指导、推进本学部、本处室的创建工作;学部语文教研组负责检查本学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要教育、引导好学生实施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   
									 
									
										2.注重实际,制定制度。要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校园语言文字宣传、监督、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制度。   
									 
									
										3.做好计划,狠抓落实。各学部、各处室、各教研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定期检查、评估各学部、处室工作的完成情况。   
									 
									
										4、校“创建办”9月中旬写出我校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介绍,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验、特色与成果展示,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经验体会、自评结果等),并填写《2014年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2)、《2014年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分表》(见附件3)和《2014年南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名单排序表》(见附件4),于  2014年9月30日 前 报南宁市教育局语工科(市语委办)。以上材料提供一式4份纸质文稿,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w2636129@163.com。   
									 
									
										五、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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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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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  动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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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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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员   
														 
														
															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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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校师生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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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室、各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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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班进行动员、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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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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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学部、处室制定相应活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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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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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网站、校刊、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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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创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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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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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造氛围、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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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务处、校创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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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语言文字规范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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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处、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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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演讲、找错字、朗诵(经典诵读)、辩论、书法、手抄报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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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处、年级组、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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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学生普通话水平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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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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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教案、试卷、作业批改、评语书写等评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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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处、科研处、语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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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到学校周边进行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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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处、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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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查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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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宣传栏等用字规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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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务处、校创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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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填写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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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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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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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班,各部门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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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各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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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迎接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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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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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材料组、校创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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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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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迎接评估、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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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英华学校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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